眼外伤是眼球及其附属器官受到外来的难忘机械性物理性或化学性伤害而引起的药品各种病理性改变,是目前致盲的主要原因之一。
眼外伤根据致伤因素可分为机械性和非机械性。其由于物理性或化学性等因组直接作用与眼球,引起眼的结构和功能的伤害。
机械性眼外伤通常包括挫伤,穿通伤,异物伤等;非机械性眼外伤包括热烧伤、化学上、辐射伤和毒气伤等。
如发生眼外伤,首先自己应该立即做一些紧急处理。当眼睑裂伤时,有时因损伤血管而导致大量出血,这时患者及家属不要惊慌失措,可用消毒纱布或其它消过毒的物品如餐巾纸等覆盖于创口处,再用绷带加压包扎,一般都能暂时止血。若家中或现场无绷带,亦可用长手帕或长毛巾替代绷带加压捆扎,然后再送往医院进行清创缝合处理。
对于有角、巩膜穿孔伤和眼内容物(如虹膜、玻璃体等)脱出时,更应行加压包扎后再送往医院。如果未经加压包扎,就乘汽车送往医院,会造成病人因路途遥远和汽车的长时间颠簸,致使玻璃体等内容物全部脱失,不得不将眼球摘除。所以,那些有眼球穿孔伤和有眼内容物脱出的患者,一定要加压包扎后再送往医院,否则,将会造成无法挽救的后果。眼外伤患者,原则上清创缝合应在创伤后24小时以内,否则,将严重影响手术的效果。
自己处理完毕后应立即送到医院就医,到医院听从医嘱进行如下检查:
1.详询外伤史,包括致伤原因,致伤物种类、方向、速度和距离,致伤时间。鉴别为机械性或非机械性外伤,如为机械性伤,则进一步分清眼球挫伤、眼球穿通伤或附属器伤,有无眼球内或眶内、眼睑内异物存留,如为非机械性伤,则应区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等。
2.必须注意全身情况,如休克、颅脑外伤、感染等。合并全身外伤者,应请有关科诊治。对局部检查必须轻巧,不可压迫眼球,必要时滴表面麻醉剂。如合并颅脑外伤时,未经神经科检查前不要散瞳。
3.检查眼球表面异物时,应特别注意角膜、睑板下沟及穹窿结膜。
4.对眼挫伤患者,应详查眼附属器及眼球前后各部。对眼球穿通伤患者,应详查伤口的大小、部位、深度,有无眼球内容物脱出、眼球运动障碍或异物存留,必要时绘图说明。热及化学烧伤应描述其范围和程度,磷烧伤时注意创面有无磷臭味,并应在暗处检查有无磷光。
5.检查每眼的视力及功能,除有明显眼球穿通伤外,应尽可能检查眼底,必要时散瞳检查。
6.凡疑有眼眶骨折或球内异物者,应做X线摄影、CT或超声检查。发现有异物存留时,应行异物定位。
7.注意健眼视力、眼球前后各部情况,有无交感性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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